这件事其实很容易理解,现在砸车党中存在两种人:一种是年轻气胜的愤青,另外一种是凑热闹,以砸别人车“为乐”的人。
但无论怎么说,砸别人车本身就是违法行为,不以汽车的家世出身为转移。这种行为屡屡发生,损害了同胞的利益,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时,我们实在是无法把这种行为定义为爱国。汽车本身属于贵重物品,合法形式购买的汽车,绝不应该成为围观者泄愤的牺牲品。杀人不过头点地,您是砸车只为出口气,但出气归出气,借爱国之名义朝同胞出气似乎有点说不过去。
我是一个民族观念特别强的人,至今未买过日品牌的商品,但把我们平时所接触到到的商品零件化的话,你会发现,日货早已充斥了我们的生活,做为一个小市民我们无法抵制,也力不从心。举个简单的例子,汽车牌照上用于对焦的小圆点,是由稀土金属制作而成,而这项专利技术就是日本人所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