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cw2013 2011-10-22 01:34
“小悦悦事件”反思之我见
先说点题外话,今天因为重做系统,才回到这里,之前竟然一直在伪站晃荡。。还好,习惯潜水,在那没什么贡献恩恩。想为坛子尽点力,于是就想写点东西,只是,实在是太晚了,想不到什么,于是把空间的文章弄两个过来。如果管理认为原创存在问题,可以通知我。
刚刚回到家,第一件事就是查看有关小悦悦的伤情最新报道,看到了几条不是很好的消息,点上根烟,默默地为她祈祷,又想到了一点东西。
其一, 是否应该加重交通肇事案的惩处力度?古语说,杀人偿命,但是,这句话,在这里,不适用。最近几年,从网络中,在生活里,不止一次听到一种说法,撞了人,一定要撞死!甚至某位朋友私下里说过这样的话“单位领导指示,一旦发生撞人事件,务必保证已经把人撞死了。撞死的话,一切的赔偿都由公司负责,如果只是撞伤的话,公司则不会担负任何责任”。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话,这样的事发生?个人觉得惩处力度不够,绝对是一个原因。现在撞伤人,赔偿金动辄十几万,几十万,甚至过百万。而撞死人,赔个几万到十几万,家属表示不追究,肇事者几乎不用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。即使坚持一分钱不拿,也不过判个三五年,在里面表现“好一点”,家里花点钱减减刑,有条件的弄个“保外就医”之类的,最后也不过在里面蹲个一两年而已。一条人命=几万块=几年牢狱生活。真不知道,这样的法规制度,会不会某一天被不法分子利用,毕竟杀人不偿命啊。其实我个人也想不明白,当被告方需要负百分百责任的时候,这为什么不能判做故意杀人呢?中国的有车族会越来越多,各种事故想来也会相应增加。那么,为什么不出台一些惩处力度更大的法制法规,来约束所有的司机呢?试想,当金钱不再能凌驾于法律和生命之上时,那些超速的,多次碾压的,醉驾的,等等之类的肇事人,会不会迫于法律的压力,而不得不正视自己的不当之处,收敛自己的种种可能违法的行为呢?
其二,“天网”系统的完善。话说,这个天网系统似乎也听说很长很长的时间了,可是,为什么这项以国家机器为基础发布并执行的措施,这么久了,却还没有普及到全国呢?是国土面积过大,需要更多时间?还是某些人从中获利,阻碍了这项举措的实施进度?好吧,这里姑且不谈这个。如果天网系统在各个城市更加的完善,那么,各种交通肇事逃逸的,讹诈的事件,是不是会因此而减少呢?所有的过程,都由监控摄录了,你往哪跑?你讹谁?不能跑了,就要考虑救人,自然小悦悦这样的事就会少很多;不能被讹了,那当有人倒地的时候,人们自然会毫无顾忌的上前对其予以帮助。
其三。记得某位相声表演艺术家说过“将谢谢,您好,对不起这样的词写在墙上,这是一种悲哀”,以前对这句话是相当赞同的,有个五千年文化,号称文明古国的国家,这样的做法,不得不说,真的算是一种悲哀。但是,现在,我却不这么想了。这些都写在那,却仍然有人会不去做,而且这类人不是少数人,那这就不仅仅是一种悲哀,而是一种问题,一种值得去反思,去解决的社会现象了。或许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是很多的,这里我要说的只是其中之一。以前看电视,读报纸,各种科普教育,道德规范之类的节目还是很多的,潜移默化之下,人们的道德底线自然会提高。现在呢?打开电视,电脑,报纸,是些什么呢?大篇幅,长时间的宣传着各种选秀节目,各种明星的龌龊事。一夜成名,潜规则,等等现象,不断地进入人们的视野,这难道不是在诱导大众吗?尤其是那些处于青春期,思想尚未完全成熟的孩子们,这会对他们造成怎样的影响?这类节目的播出,随着时间的推移,因此而改变价值观,道德观的,应该是大有人在吧。和国外学习,无可厚非,可是,国情不同,没必要什么都学吧?人家选秀,你也选秀,人家达人秀,你也达人秀。怎么不看看人家有多少城市的老人摔倒后有多少人会去扶?怎么不看看人家有多少人在遇到小悦悦的事件的时候,会选择去帮助,而不是冷漠的走开?我说这话不是崇洋媚外,更没有贬低我们伟大的祖国的意思。也许国外也会有类似的事情发生,但是要看到,有些事情,在国内已经是大众化了,不是一个人几个人的问题了,而是相当数量的人都会选择相同的做法,这就是问题了。
写的这些,只是个人的一点看法,对不对的,各位看官多多包涵。
wkw1996 2011-10-22 08:58
司法制度不是万能的,判刑后家里花点钱减减刑,弄个“保外就医”之类的,已经能使这些人基本上不用承担
任何的法律责任。但人心冷漠到如此地步,堕落的速度还是超出预料。
做人还是要有一点原则的,不是不管不顾的。身边的孩子、老人都不救,国家有安危的时候,谁会挺身而出。
evension 2011-10-22 09:12
最可恶的是有人假装肇事者,打电话给悦悦的父母,目的很简单,就是想出名,我日,现在这个社会怎么了?真的是道德沦丧哦。
joewoo2010 2011-10-22 09:14
在发展经济的同时,也要注意道德的建设,单靠法律是无法解决问题的。多解决一下实际的问题为好
pluto222 2011-10-22 09:45
媒体的引导很大作用,大部分人看新闻都是跟风。媒体说谴责,大家就跟着谴责。著名的彭宇案就是,为了博嘘头,大大小小媒体都一致把路人往冷漠方向去引导。
289425068 2011-10-22 11:09
我说话比较难听,但是说真的,这样的事以前多着去了,就我自己都见过或者听过很多次,难道现在跟以前区别很大吗?现在的媒体很会见风使舵,引导舆论导向!这次这个事件号称导致全民反思,也使人热论纷纷,但是说句实在话,该去扶的还会去扶,不会去扶的依然会望而却步。解决这些事的根本是从教育,法律等上抓手,没有相关等政府的措施,一切都是空谈!
很恰当 2011-10-22 15:54
国人不需要反思,要反思的是政府。几件明显的讹诈案下来人人自危。
应该学西方,讹诈人不但要罚你医疗费的几倍给被讹诈的人,还要坐牢!
新加坡是发现讹人的直接三鞭子!打的起码三个月不能坐椅子
haohao1114 2011-10-22 16:06
撞人的绝对要严办,他的电话采访估计都看过明知道碾压到了小孩还想压死她
dcw2013 2011-10-22 16:14
[quote]原帖由 [i]haohao1114[/i] 于 2011-10-22 16:06 发表 [url=http://www.sexinsex.net/forum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76636342&ptid=4132766][img]http://www.sexinsex.net/forum/images/common/back.gif[/img][/url]
撞人的绝对要严办,他的电话采访估计都看过明知道碾压到了小孩还想压死她 [/quote]
个人也认为他这个行为其实已经能够定性为故意杀人了。
第一次的撞击,是交通事故。但是,从视频中看到,他停下了车,加上他自己说的,看到人出血了,没死,认为死了不过赔一两万,没死要多赔钱之类的话,可以看出,后轮碾压那次,完全可以说是为了压死小悦悦,而不是简单的逃逸,这绝对能算得上是故意杀人。只是,不知道法律对于这个的界定是如何的,需要专业人士来说下了
qqwqqw54321 2011-10-22 18:41
这年头 还真的撞死不如撞伤 为什么会导致这样的问题?明显是法律漏洞,加大肇事处罚是不是会好多呢.另外父母作为监护人 对自己的小孩是不是也应负有监护责任 没有尽其责任是不是也应该追究起法律责任,单纯的讨论道德水平缺失,请别轻视法律的保证。
tlyx2001 2011-10-22 20:54
真以为撞伤不如撞死,然后再撞伤人之后积极打算撞死,那就是糊涂了。实际上谁都不傻,你是压一次交通肇事,还是反复碾压故意杀人,只要鉴定,还是不难鉴定出来的。一旦鉴定出来是故意撞死的,那就是故意杀人,只怕到时候就不是赔几万,就要往无期死缓死刑上考虑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