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atgood 2012-4-14 21:51
既然这种职业在中国禁不了,合法化也是一个解决方法,对性工作这个职业设定种种规定,起码这样可以保护到做这个职业的女性,总比现在这样开黑的,让这些从事性工作的女性得不到财产和健康的保障,而且还可以规定每天接待的客人不可超过一个最高上限,每个月或半年一次免费全面体检,成立工会,保护这个职业的团体的权益等等,还有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减少拐卖妇女被迫卖淫的情况。
当然,阳奉阴违的人肯定不少,这就要看政府的执法力度了,让这个职业从黑夜中出来,用阳光将其中的阴暗驱逐,让从事性工作的人得到应有的保障也是一件好事。
不过性工作合法化也会带来很多的影响,反正合法化有利也有害,同样不合法化也是有利也有害,这就要看政府的想法了。
话又说回来,没有哪个女性真心想从事性工作的,每个女孩都是很自爱的,不到迫不得已的地步相信没人会干这行,而且讨论性工作合法化的问题有点本末倒置了,就像皇帝叫周星驰解散丐帮那样,生活过的好,谁会做这个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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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myhp1967 2012-4-14 22:57
:excellence 总体上来讲,合法化利大于弊!1、利于财政税收;2、利于公安队伍的廉政建设;3、利于性传播疾病的防控;4、利于社会稳定,有效解决流动人口的生理需求;
棉花不可靠 2012-4-14 23:39
要我来看,本地区卖淫嫖娼其实已经合法化了。
为什么这么说?
好多洗浴中心,涉黄酒店就开在政府大楼或者派出所隔壁。被欺负的都是没后台没根子的虾米。
所以我认为这个行业其实有点国企垄断的味道,不存在给多给少的问题,就TM是我开的,收益都得归我。
两会提出的议题其实会触动很多人的利益,涉及利益其实就好理解多了。
cwdcwd123 2012-5-4 10:26
合法化应该是趋势把,但不希望又变成少数人牟利的工具!
weiliwang 2012-5-6 16:20
个人认为中国是默认卖淫的,因为根本处理不过来
skeylo 2012-5-7 09:06
现在国内卖淫就是表面平静,暗流涌动。
无论从历史发展还是上升到人权高度,性永远是人类最原始的欲望。可以说,只要有男人和女人的地方,性就会存在。(此处不讨论同性恋问题)不是说提几个三个代表、科学发展观就能让人压抑自己的性欲的。
而且卖淫合法化,也不是说就让妓女敞开了卖,也不是国家鼓励卖淫。现实中有几个女人就是真的想卖淫了?就是妓女,也有许多挣了钱之后从良,嫁人相夫教子,这是中国传统的观念。反倒是政府严厉打击之下,藏着掖着,更勾人遐想。
之前卫生部组织过一次给妓女体检普及防艾知识的活动,后来因为公安部明里暗里阻挠而不了了之。这就是政府的尴尬之处。防艾是卫生部的职责,而妓女又是艾滋病的重灾区,而对公安来讲,妓女本就是不应该存在的,给妓女防艾就是变相说明公安的工作没做好。这就是法律的盲区,也是目前国内妓女悲惨境遇的写照。
绵羊养的狼9 2012-5-7 21:25
对这个问题好像讨论的够多了,李银河早就说了要卖淫合法化,但是为舆论所不容,国家的方法是睁一只眼比一只眼,一方面要卖淫的GDP,一方面要打击,真是无语
feb1999 2012-5-7 21:59
关于卖淫合法化的呼吁时常都有,但是都是个体的声音。为什么官方从来不回应,反而年年都是大肆鼓吹扫黄?其实这归根结底是要回到“人 权”上来。所谓道德,只是官方的一块遮羞布而已,是最无道理可讲时才拿出来用的。只要是买卖双方合理交易,不像未成年人出售,卖淫何罪之有?!
还有一点是某些人基于灰色收入的个人利益。目前国内卖淫的市场之大是难以想象的,如果官方真的狠抓为什么只见泛滥而不见绝迹?是因为一切都是表面的,而背后则是大量的灰色收入进入了有权者的个人口袋。如果卖淫合法了,这些灰色收入就要变成正常收入,哪里再能进入个人口袋!
sssssr 2012-5-7 22:04
楼主说的太片面了。你能说那些小姐都是自愿的?都是裤裆里的玩意能自己做主的?如果合法化,会有更多的女性遭殃,社会风气也会更差
skeylo 2012-5-8 09:18
回复 89楼 的帖子
我觉得楼上倒是有些片面了
合法化并不代表政府鼓励卖淫,任何国家政府对于强迫卖淫都是严重打击的对象。
倒是在目前这种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,因为组织卖淫都有一定保护伞和黑社会性质背景,所以更容易肆无忌惮逼良为娼。
至于社会风气云云,LS觉得阿姆斯特丹和中国的北京上海哪个风气更差一些?
所谓性的自由,在民主国家也是基本人权之一。成年人你情我愿又有谁来管?当然伦理道德也是约束。
tccarambo 2012-5-8 09:37
虽说提议很有建设性,但实施起来基本不可能,记得建国初期就是以打击黄赌毒为名以示与旧社会相区别的,甚至拍了好些电影以示宣传,原先的妓女进了工厂当了纺织女工在新社会获得了新生什么的,现在再回过头来搞合法化,这不是赤裸裸打脸么,再怎么无赖,这点脸面还是要的。
skeylo 2012-5-8 09:42
回复 91楼 的帖子
现在很多人的设想就是,公安放松管制,政府不鼓励不提倡,处于默许的状态,由卫生部门对妓女进行体检,防止性病传播。
我觉得所谓卖淫对社会风气的破坏属于自欺欺人,封建时代妓院公开,也没见老夫子捶胸顿足道德败坏。倒是性病传播才是这种阴影下最大的危险。
forfuninsis 2012-5-8 09:50
这个问题很难讲的清楚,从那方便看都有一定的道理。
纯粹从法律层面来看,卖淫只是违法,但肯定不是犯罪,因为我国刑法里并没有卖淫嫖娼罪。只有组织、协助、强迫卖淫这种情况才是犯罪。
在其他国家,源于他们的社会准则,他们认为一个人愿意跟别人发生性关系,另一个人愿意支付费用,这是合理的。而他们卖淫合法主要是成立一个红灯区,对于卖淫地点合理化,而卖淫者是持健康证和政府颁发的工作证上岗,这种办法让卖淫者和嫖客公开化。
所以从法律上来说, 两个人进行性交易,没有伤害到其他人,为什么要视为犯罪呢?只是在卖淫层面,大家的道德判断十分明确,所以才以法律来实现这种道德。
卖淫合法化确实可以保护从事性工作者的权益、可以减少犯罪,并且这种论断在发达国家已经有例子可以看到。
但从相反的角度看,原来有一些卖淫合法的国家,这几年都在逐渐取消,是不是也有各自的原因和对应的考虑?目前卖淫合法化的国家占世界的少数,而多数国家政府都没有公平支持这种行为。“
综上,必须从不同的角度把这个问题看透彻了,至少把信息收集完整,再去思考,做一个较全面的、可执行的结论比较好。
哦爸妈 2012-5-8 13:48
要知道,出卖自己身体的女性并不都是自愿的,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被迫的,不是出于其本意,她们或被骗、被拐卖或被强奸后走投无路;若是卖淫合法化了,就怕有更多的弱势女性被强迫而卖淫。
而且,通过嫖娼所满足的欲望并非人所追求的高尚的性,那些冲其量只是兽欲;人性欲的满足应该是和心爱的人进行的,只有通过爱的升华而产生的性才是纯结的,而那些通过金钱交易而获得的只能称之为兽欲。对于兽欲,我们本该抑制,而不能放纵;满足性欲的方式应该是努力提升自己,让自己变得更优秀,然后寻找一个相爱的人,给她幸福,与她共同体验性爱的美好感受,这样带来的满足,才是真正的人的性欲的满足。
cadcad 2012-5-8 18:33
上千年合法的东西,到了天朝就不合法了,中国自古就笑贫不笑娼,支持卖淫合法
bobofeiguo 2012-5-18 10:29
说得对,中国好多东西都是这样,躲躲藏藏,其实拿出来,定个规矩,不就挺好嘛?想干又要偷偷摸摸地干。
shanfenggggg 2012-5-20 10:37
看到这个帖子回复挺多的,忍不住进来瞧瞧热闹。
其实这个议题年年有人提,当局也乐得有人提,因为这样的问题不涉及gcd统治的根基,还能博得个百家争鸣的好名声,何乐而不为。当下早就有卖淫合法的场所了。你看那些高档的星级宾馆里面的,还有那些虽然不怎么高档,但是想经常交了保护费的,不都是“合法”了么?
linfentan 2012-5-20 11:05
我觉得卖淫应该合法现在许多国家都合法化了。可以将它当成一种职业
condor5418 2012-5-20 11:18
妓女是这个社会必需的一种职业,一个职业的诞生必定有她的必然性,我们国家非要去扼杀者个必然性,那是不现实的,人性是不可以弹压的。其实,既然打压无果,还不如就像楼主说的,规范化,这样能除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。
罗斯柴尔德 2015-4-16 21:13
楼主的观点和我们的终极目标贡铲贡妻是相违背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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