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荐榜 短消息 big5 繁体中文 找回方式 手机版 广 广告招商 主页 VIP 手机版 VIP 界面风格 ? 帮助 我的 搜索 申请VIP
客服
辩论主题

陈水扁解除羁押,你同意么?

据台湾《中国时报》报道,特侦组第一波侦结扁家四大弊案,12日移审台北法院时,检察官以涉及重罪、未来仍有重罪及勾串证人、共犯之虞,请求法院继续羁押。特侦组检察官还以“这是非常非常特别的事”,来形容陈水扁串证的方式。

  特侦组检察官说,被告陈水扁曾担任两届领导人,对部分证人拥有相当多可能左右证人的数据,若不续押,极有可能以暗示或明示方式,要求证人不得作对他不利的供述。检察官也以马永成、陈镇慧、林德训及部分企业为例,指在侦办扁案过程,就有类似情形发生。

  不过,法院合议庭评议后,认为陈水扁身为卸任领导人,没有逃亡之虞,且引用“大法官”会议三九二号解释的理由,认为羁押是干预人身自由最大的强制处分,宜慎重从事,非已具备法定条件且有必要者,不可率然为之,决定当庭释放。

  台“检察总长”陈聪明曾表示,案件移审后,羁押被告的裁量权在法院,被告交保、饬回是正常的事,但由于本案仍持续侦办中,检方考虑陈水扁解除羁押后,证人比较不敢讲话,不排除向“高院”提出抗告。

  据了解,特侦组在第一波侦结前,内部就陈水扁移审后各种可能状况沙盘推演,担心第一波起诉后,在押的陈水扁在移审后获得释放,导致关键证人不敢讲真话,密集传讯二次金改弊案的相关证人及被告,先行掌握扁家介入二次金改的不法事证。不过,就二次金改及“机密外交”等案,仍有许多部分有待厘情,扁如今获释,特侦组私下表示,确实不利后续侦办。

正方观点

不同意,在押的陈水扁在移审后获得释放,导致关键证人不敢讲真话,不利后续侦办

反方观点

同意,羁押被告的裁量权在法院,被告交保、饬回是正常的事,且羁押是干预人身自由最大的强制处分,宜慎重从事,非已具备法定条件且有必要者,不可率然为之

支持正方 支持反方

最新战况

正方 4 个辩手
 

892892 票

反方 4 个辩手
 

502604 票




当前时区 GMT+8, 现在时间是 2025-6-22 00:56